关于加强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1-11-29 15:34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强化基层治理,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面提升人民城市和平安城市建设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做优“一站式” 服务,强化科技支撑,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 (社区) 、大事不出镇(街道) 、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 组建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基础上,整合县级资源力量,建立各县市区矛调中心,主任由信访局局长担任。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推动县级综治中心与矛调中心集中办公。

1.功能定位。县级矛调中心是集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治理事件处置、社会风险研判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社会治理综合体。

2. 场所设定。各县市区矛调中心办公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200平方米,其中接待大厅不少于200 平方米,一般应在城关镇以及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区域选址。

3.入驻单位。矛调中心整合人民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原则上信访、 司法行政、法院等部门 (单位) 在矛调中心常驻;每月从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人社、住建 (物业、征收等)、民政、教育、卫健、农业农村、城管、环保、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单位)选择上月信访量前五位的入驻矛调中心,其他部门(单位)视情入驻或及时参与矛盾调处;积极吸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公共法律服务、心理服务、社会帮扶、公益服务等社会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全过程、全领域、全覆盖的优质服务。

4.内部设置。各县市区矛调中心以“三区一室”即受理服务区、多元化解区、特色功能区、综合办公室为基本框架,以“一站式”服务为主,提供高效、专业、优质、群众满意的解纷服务。

受理服务区设2-3个窗口,集中受理后分流至多元化解区;多元化解区按照实际需求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行政争议调解、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解等多个服务窗口,提供咨询、登记、受理、调解、立案、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等“一站式”依法解纷服务。同时各窗口对应挂牌设置本系统信息化平台查询点,实现实时查询、信息共享、一地通办;特色功能区设信访接访室、调解室、听证室、品牌工作室、心理服务室、仲裁庭、指挥调度室等多个功能室;综合办公室承担矛调中心日常管理职能。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原则上比照县市区设立县级矛调中心。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结合实际合理设置。

(二) 规范镇(街道)综治中心。整合综治、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法庭等力量,做强镇(街道)综治中心,由政法委员负责统筹协调。综治中心办公场所面积原则上按照镇500平方米、城区街道3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在主功能区醒目位置悬挂标识,要有统一规范的来访接待场所、调解室、监控室、心理咨询室和网格化管理调度室,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要发挥实战功能,不断推进基层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重点解决镇 (街道) 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完成好县级矛调中心交办的工作。

(三) 规范村(社区)综治中心。村(社区)综治中心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主任,原则上要有统一规范的来访接待。

场所、调解室和心理咨询室。在村 (社区) 党组织领导下,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深化自治、德治、法治建设;落实“一村一警”“一村 (社区) 一法律顾问”,推行“一村(社 区)一专职调解员”,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依托村(社区)警务室、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三官一律”、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信息收集、矛盾化解、治安防控、平安创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心理健康服务等工作,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服务,第一时间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于2022 年6月前完成县级矛调中心建设和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将矛调中心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大局中部署推进,落实好保障措施。党委政法委要做好牵头协调,信访、司法、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要抓好具体实施,加强联动配合,按照既定时间要求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流转交办、指挥调度、协调联动、分析研判、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各派驻单位部门要积极融入、认真履职,确保矛调中心有效运转。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委对县级矛调中心的全面领导,抓好中心党支部建设,强化县级矛调中心的政治引领。设立专项经费,对县级矛调中心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三) 加强科技支撑。由市司法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积极推广应用“解纷芜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综治视联网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动矛盾纠纷调解网上网下相结合,探索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司法协作、社会存证和诉讼服务等场景的应用,最终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由“最多跑一次”向“一趟不用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