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局于6月27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卷取样:灵活调度,随抽随送。本次评查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20日办结并归档的法律援助案卷,覆盖全市8个法律援助机构。为确保评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市局采取“随抽随送”方式,即参评卷宗目录统一随机抽取,评查当日分别通知,指定时间务必送达,最大程度确保被评查卷宗的真实性。本次评查,每个机构各抽取6份案卷,其中民事(行政)案卷3卷,刑事案卷3卷,全市共48本卷宗参评。
(二)评查专家:多元共评,专业互鉴。评查专家由各法律援助机构业务骨干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组成,以多元化专家构成确保评查的全面性和专业性。评查结束后,依据本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亮点,开展座谈,专家们依次发言,通过共同评查、互相学习和借鉴,不断提升评查技能。
(三)评查方式:交叉互查,严谨公正。本次评查采用交叉互查的方式,评查组一卷两评取平均值,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律师互相监督,防止评查结果显失公平,既注重法律援助案件实际服务质量,也注重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流程的规范化,实现质量建设与标准化建设的双重目标;
(四)评查标准:严格规范,分级评价。本次评查标准执行《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部颁两个规范和两个规则、省厅七个文件等,确保评查结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评查人员对照评查标准表,逐项对案卷进行打分。得分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优秀卷;80(含)-90分评定为良好卷;70(含)-80分评定为合格卷;低于7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卷;
二、评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本次评查案卷共计48本,其中优秀卷17本,占总数的35.4%;良好卷29本,占总数的60.4%;合格卷2本,占总数的4.1%;全市优良率达95.8%。
(二)各法援中心得分情况。本次评查全市平均分为88.52,各法援中心具体平均分如下:市本级93.7、繁昌区90.33、鸠江区90.25、弋江区89.5、南陵县88.92、镜湖区87.3、湾沚区84.92、无为市83.25,除镜湖区、湾沚区、无为市低于全市平均分外,其余均高于全市平均分。
评查结果排名表 |
||||
地区 |
优秀卷(占比) |
良好卷(占比) |
合格卷(占比) |
平均分 |
市中心 |
4(66.7%) |
2(33.3%) |
0 |
93.7 |
繁昌区 |
3(50%) |
3(50%) |
0 |
90.33 |
鸠江区 |
3(50%) |
3(50%) |
0 |
90.25 |
弋江区 |
4(66.7%) |
2(33.3%) |
0 |
89.5 |
南陵县 |
2(33.3%) |
4(66.7%) |
0 |
88.92 |
镜湖区 |
1(16.7%) |
5(83.3%) |
0 |
87.3 |
湾沚区 |
0(0%) |
5(80%) |
1(20%) |
84.92 |
无为市 |
0(0%) |
5(80%) |
1(20%) |
83.25 |
总计 |
17(35.4%) |
29(60.4%) |
2(4.2%) |
88.52 |
(三)各类型案件情况。48本案卷中,民事案卷24本,优秀卷9本,优秀率为37.5%;刑事案卷24本,优秀卷8本,优秀率为33.3%。
1.民事案卷案件类型主要涉及以下几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劳动关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付抚养费。其中优秀9件,良好15件,合格2件,优秀率为37.5%,民事案卷总优良率为91.2%。
2.刑事案卷类型主要涉及:侵犯财产罪(包括诈骗罪、盗窃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开设赌场、容留介绍卖淫、组织淫秽表演罪、偷越国边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扰乱市场秩序罪(非法经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挪用资金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罪)等。其中优秀8件,良好16件,优秀率为33.3%,刑事案卷总优良率为100%。
三、本次评查工作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对案件质量监管不严,推动不力。一是重视不够,对案件质量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整改工作“雷声大、雨点小”,对一些长期存在、反复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改。二是把关不严,在受理阶段,存在为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未适用经济困难承诺制等问题;在归档审核阶段,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卷宗未经完善就结案归档;在回访阶段,受援人回访记录表回访时间空白或回访方式与事实不符。
(二)部分承办律师专业水平不够,责任心不强。一是
卷宗承办材料缺失,如受援人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阅卷笔录及材料、证据目录、答辩状;二是卷内文书质量不高,如会见/约见笔录形式化、模板化严重,未结合实际案情,告知内容不全,庭审笔录过于简单,代理/辩护意见不够专业;三是承办过程规范化不够,如未让受援人逐页签字、授权委托权限不明、开庭准备不充分、未履行报告义务;四是承办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如法律条文引用错误、超期归档。
四、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各法律援助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把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关口,督促、指导办案人员认真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好受援人合法权益。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县市区要不断加强《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及法律援助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整体水平。
(二)加强质量监管。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管机制,统筹运用好质量评估、旁听庭审、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抽查,对工作不负责的机构人员通过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其及时整改提升,对屡查不改、责任心不强、办案质量差的办案人员,要督促其提高专业能力。
(三)规范案件审查和补贴发放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厅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各流程审查,探索推行办案质量和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确保评查监督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以本次评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狠抓整改,确保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要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一些多发、易发,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附件1:芜湖市2024年度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归纳表
附件2:芜湖市2024年度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汇总表
芜湖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