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03 15:57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局6月27日组织开展2024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卷取样灵活调度,随抽随送本次评查范围2024年1月1日至6月20日办结并归档的法律援助案卷,覆盖全市8个法律援助机构。为确保评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市局采取“随抽随送”方式,即参评卷宗目录统一随机抽取,评查当日分别通知,指定时间务必送达,最大程度确保被评查卷宗的真实性。本次评查,每个机构各抽取6份案卷,其中民事(行政)案卷3卷,刑事案卷3卷,全市共48本卷宗参评。

(二)评查专家:多元共评,专业互鉴。评查专家由各法律援助机构业务骨干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组成,以多元化专家构成确保评查的全面性和专业性。评查结束后,依据本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亮点,开展座谈,专家们依次发言,通过共同评查、互相学习和借鉴,不断提升评查技能。

(三)评查方式:交叉互查,严谨公正。本次评查采用交叉互查的方式,评查组一卷两评取平均值,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律师互相监督,防止评查结果显失公平,既注重法律援助案件实际服务质量,也注重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流程的规范化,实现质量建设与标准化建设的双重目标;

评查标准严格规范,分级评价本次评查标准执行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部颁两个规范和两个规则、省厅七个文件等确保评查结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评查人员对照评查标准表,逐项对案卷进行打分。得分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优秀卷;80(含)-90分评定为良好卷70(含)-80分评定为合格卷;低于7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卷

二、评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本次评查案卷共48本,其中优秀17本占总数的35.4%;良好29本占总数的60.4%;合格2本,占总数的4.1%;全市优良率达95.8%。

(二)各法援中心得分情况。本次评查全市平均分为88.52,各法援中心具体平均分如下:市本级93.7、繁昌区90.33、鸠江区90.25、弋江区89.5、南陵县88.92、镜湖区87.3、湾沚区84.92、无为市83.25,除镜湖区、湾沚区、无为市低于全市平均分外,其余均高于全市平均分。

 

评查结果排名表

地区

优秀卷(占比)

良好卷(占比)

合格卷(占比)

平均分

市中心

4(66.7%)

2(33.3%)

0

93.7

繁昌区

3(50%)

3(50%)

0

90.33

鸠江区

3(50%)

3(50%)

0

90.25

弋江区

4(66.7%)

2(33.3%)

0

89.5

南陵县

2(33.3%)

4(66.7%)

0

88.92

镜湖区

1(16.7%)

5(83.3%)

0

87.3

湾沚区

0(0%)

5(80%)

1(20%)

84.92

无为市

0(0%)

5(80%)

1(20%)

83.25

总计

17(35.4%)

29(60.4%)

2(4.2%)

88.52

 

(三)各类型案件情况。48本案卷中,民事案卷24本,优秀卷9本,优秀率为37.5%;刑事案卷24本,优秀卷8本,优秀率为33.3%。

1.民事案卷案件类型主要涉及以下几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劳动关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付抚养费。其中优秀9件,良好15件,合格2件,优秀率为37.5%民事案卷总优良率为91.2%。

2.刑事案卷类型主要涉及:侵犯财产罪(包括诈骗罪、盗窃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开设赌场、容留介绍卖淫、组织淫秽表演罪、偷越国边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扰乱市场秩序罪(非法经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挪用资金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罪)等。其中优秀8件,良好16件,优秀率为33.3%,刑事案卷总优良率为100%。

三、本次评查工作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对案件质量监管不严,推动不力。一是重视不够对案件质量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缺乏之有效的措施,整改工作“雷声大、雨点小”,对一些长期存在、反复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改。二是把关不严,在受理阶段,存在为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未适用经济困难承诺制等问题;在归档审核阶段,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卷宗未经完善就结案归档在回访阶段,受援人回访记录表回访时间空白或回访方式与事实不符。

(二)部分承办律师专业水平不够,责任心不强。一是

卷宗承办材料缺失,如受援人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阅卷笔录及材料、证据目录、答辩状;二是卷内文书质量不高,如会见/约见笔录形式化、模板化严重,未结合实际案情,告知内容不全,庭审笔录过于简单,代理/辩护意见不够专业;三是承办过程规范化不够如未让受援人逐页签字、授权委托权限不明、开庭准备不充分、未履行报告义务;四是承办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如法律条文引用错误、超期归档。

四、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各法律援助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把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关口,督促、指导办案人员认真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好受援人合法权益。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县市区要不断加强《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及法律援助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整体水平。

(二)加强质量监管。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管机制,统筹运用好质量评估、旁听庭审、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抽查,对工作不负责的机构人员通过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其及时整改提升,对屡查不改、责任心不强、办案质量差的办案人员,要督促其提高专业能力。

(三)规范案件审查和补贴发放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厅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各流程审查,探索推行办案质量和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确保评查监督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以本次评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狠抓整改,确保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要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一些多发、易发,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附件1:芜湖市2024年度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归纳表

附件2:芜湖市2024年度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汇总表

 

 

 

                       芜湖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