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下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1-29 15:30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市局2024年1120日组织开展了下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查工作覆盖202310月至2024年11月办结并归档的法律援助案卷,涉及全市8个法律援助机构。评查采取“随机抽样 临时通知”的方式,确保评查工作的随机性公正性和客观性。每个机构抽取6份案卷,其中民事(行政)案卷3,刑事案卷3全市48份卷宗参与评查。市局选取16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及执业律师,分成8个评查小组,每个小组分别独立评查,最后以小组平均分确定案卷等次。

二、评查结果

总体上而言,我市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较为稳定。本次参评的48本案卷中,优秀卷7本,占总数的14.58%;良好卷34本,占总数的70.83%;合格卷7本,占总数的14.58%全市优良率达85.42%各地评查情况如下表:

下半年评查结果排名表

地区

优秀卷(占比)

良好卷(占比)

合格卷(占比)

平均分

市中心

2(33.33%)

4(66.67%)

0

88.33

鸠江区

2(33.33%)

4(66.67%)

0

87.25

镜湖区

3(50%)

2(33.33%)

1(16.67%)

87

弋江区

0

6(100%)

0

84.96

繁昌区

0

5(83.33%)

1(16.67%)

82.5

湾沚区

0

5(83.33%)

1(16.67%)

82.5

无为市

0

466.67%)

233.33%)

81.5

南陵县

0

466.67%)

233.33%)

81.42

总计

7(14.58%)

34(70.83%)

7(14.58%)

84.43

 

(一)从平均得分来看。本次评查全市平均分为84.43各法援中心具体平均分如下:市中心88.33、鸠江区87.25、镜湖区87、弋江区84.96、繁昌区82.5、湾沚区82.5、无为市81.5,南陵县81.42;其中,繁昌区、湾沚区、无为市、南陵县低于全市平均分。

(二)从案卷优良率来看。市中心、鸠江区、弋江区优良率达100%,高于全市优良率;镜湖区优秀率达50%,鸠江区、市中心优秀率达33.33%,高于全市优秀率。

(三)从各案件类型来看。48本案卷中,民事案卷24本,优秀卷4本良好卷17本,合格卷3本,民事案卷整体87.5%;刑事案卷24本,优秀卷3本良好卷17本,合格卷4本,刑事案卷整体83.33%。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受理审核把关不严。经济状况说明表填写有误或不完整;审查表签批意见空白。

二是告知义务履行不全面。首次约见受援人,未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履行告知义务,如费用减免、司法救助等;受援人认罪认罚的,未告知认罪认罚相关规定和诉讼权利;开庭前约见受援人,未告知法庭组成人员、程序、是否公开审理等,对申请回避、辩护(代理)意见未征询受援人意见;庭后约见未告知受援人上诉权利。

三是承办程序不够规范。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未明确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个别案件授权错误,如刑事辩护协议权限载明的是民事代理权限,离婚案件采取特别授权;证据目录不规范,缺少证据来源;受援人为文盲无阅读能力的,应当在笔录中予以记载,受援人为聋哑人的,应该安排必要的翻译人员;会见笔录未逐页签字;约见受援人不及时;庭审笔录不能全面体现律师所做工作。

四是法律文书质量不高。会见笔录流于形式,模式化严重,多为程序性告知,未有效结合案情;阅卷材料不完整,仅询问笔录;代理(辩护)意见未引用法条;个别案件代理词引用废止的法条;诉状赔偿数额错误;受援人姓名多次写错。

五是归档材料不齐全。个别二审案件无阅卷笔录,无相应证据材料;结案报告过于简单;增加承办人无相关审批手续或情况说明;双方均上诉,无对方上诉状及新证据附卷。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一是部分法律援助机构监管懈怠,在案件受理及归档审查时把关不严,对反复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承办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责任意识不强,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专业能力有所欠缺。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将评查发现问题作为案件质量提升的重点方向,以点带面,全面整改。各地要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水平。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方向。既要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细致地整改,也要对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切实提高约见、阅卷、辩护代理及庭审等核心承办过程质量。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回头看”活动,抽查案卷整改情况,使案卷评查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行为的作用。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案卷质量作为法律援助承办单位、承办人员年度考核、律师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既要深挖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承办案例,发挥正面激励作用,也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案件及承办人员通报批评。

 

附件:芜湖市2024年度下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汇总表

 

 

 

芜湖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