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执法单位执法协调监督专员、数据共享专员人员信息公示
和开通“企业协同专员”申报通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2 17:02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扈荣茜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推深做实“综合查一次”工作,按照“沟通有效、组织有力”的原则,已在全市建立“三员”协同工作机制,现将市级执法单位执法协调监督专员和数据共享专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并就“企业协同专员”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专员职责

(一)执法协调监督专员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协助其他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参与行政执法调研,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及时收集掌握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问题和困难;六是帮助企业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推动问题化解。

(二)数据共享专员主要职责:一是采集企业相关数据,收集监管企业数据化方面意见和建议;二是负责落实本部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系统安全等工作,强化日常巡查,推动隐患及时整改;二是负责协调、对接和管理信息化应用平台,收集并梳理本单位执法信息化应用需求,推动内部业务系统整合;三是协助对外提供相关数据,支持多领域数据的联通共享;四是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五是探索建立数据应用模型,优化工作流程,支持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六是负责推动本部门业务工作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企业协同专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是负责指导企业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负责对接行政执法机关,了解行政执法标准、流程,协商入企检查时间;三是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四是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二、协同机制

有需求的企业可指定一名员工担任企业协同专员,企业协同专员可与执法协调监督专员、数据共享专员协调有关执法事宜,并反映企业的问题和建议。执法协调监督专员负责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数据共享专员收到企业数据协同方面需求后,及时做好上下内外数据共享工作。通过“三员”建立信息畅通机制、问题解决机制和反馈回复机制,畅通执法单位和企业沟通渠道。

三、申报方式

在芜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确定一名员工担任企业协同专员,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下载附件《企业协同专员申报信息表》,据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2.发送至指定邮箱:whssfjjdk@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企业名称+专员姓名+联系方式)。

请各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主申报,我们将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原则,持续提升监管服务质效,与广大市场主体携手共建更优营商环境!

 

附件1:企业协同专员申报信息表.doc

附件2:市级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专员信息库.doc

    附件3:市级行政执法单位数据共享专员信息库.doc

 

                            20257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