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把好四关”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制度供给

发布日期:2021-11-16 10:53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一是把好立法程序关。起草并推动出台《市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及《芜湖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审查工作规程》,确保立项、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咨询等有关环节落到实处。市司法局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征集2022立法计划及2022—2026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同时多渠道征集“十四五”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清单,注重发挥立法规划计划的统筹引领作用

二是把好公众意见关,实现开门立法。落实意见和建议沟通反馈机制,公开征求意见后,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反馈征求意见情况,作出意见采纳情况相关说明,扩大公众参与的覆盖面。立法项目均依法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在起草阶段、审查阶段均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满30日。对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制度项目,充分听取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和代表的意见。

三是把好人民需求关,突出地方特色。2015年以来,芜湖市快递业务量一直稳居中部地区非省会城市首位,在促进城乡建设与发展的前提下,制定规章制度规范芜湖市快递产业良性化发展实有必要。推动出台的《芜湖市快递管理办法》,在“鼓励发展绿色快递、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规范末端网点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做出有益探索   

四是把好及时有效关,注重立改废释并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纠必正,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并陆续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内容、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和自然保护地领域的专项清理,并结合清理情况对有关文件进行常态化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