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四个坚持”高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2-01-07 16:24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一是坚持高规格推进,把工作责任扛在肩上。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全面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明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责任主体,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序时调度。建立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调统筹机制。市司法局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序时调度。

二是坚持高标准规划,把服务效能抓在手里。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详细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法阵地建设、特殊群体法律服务保障等方面具体内容。制定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指南》,指导各县(市区)科学调整实体平台的区域划分和职能设置,按照标准统一标识标牌和设施配备。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管理、服务提供、服务保障三个重点领域制定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开展基层实体平台规范化示范创建工作,带动全市基层实体平台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三是坚持高效化服务,把群众满意度放在心坎。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印发《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接受群众评价工作机制的通知》,深化第三方绩效评价在法律援助管理、考核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评价成果运用,针对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中群众反映较多的服务质量等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覆盖全市7个县(市)区,采取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一线调研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村(居)级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21个,基层普法阵地3个,在深入了解基层问题基础上,推出一系列有针对性实效性举措,切实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是坚持高质量建设,把服务平台落在实处。全面建成“四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021年4月28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运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何友旺同志、副市长桑宝庆同志出席揭牌仪式,我市建成以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村(居)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市—县(市、区)—镇(街)—村(居)”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网络、热线和实体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建立督促预约机制,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及时处理安徽法网后台预约事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智能化服务区建成,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