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聚焦调解实效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今年以来,芜湖市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调解工作空间,增强调解工作适应性,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计受理人民调解案件34711件,调解成功34101件,其中行业性专业性领域调解案件6041件。
夯实工作基础,织牢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村(社区)调委会922个,镇(街)调委会71个,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各类行专调解组织75个,涉及医疗、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物业、商会、知识产权、金融等重点领域,建立全市行专调解组织季度工作例会制度,推动规范化建设。依托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镇(街)、村(社区)综治中心等现有资源,推进“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构建“一站式”特色解纷机制的通知》,推动县级矛调中心入驻调解组织11个,调解员30人,推动镇级矛调中心入驻调解组织115个,调解员186人,全市依托“一站式”调解平台调解案件8100件。
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指导行专调委会和镇(街)调委会按照不少于3名和2名的标准配备专职调解员,一半以上的村(社区)调委会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调解员3128人,其中专职调解员981人。2023年,全市1个集体和2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全省首届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本市8人被评为全省一级调解员。开展全市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工作,县(市、区)司法局初评案卷710份,市司法局复评案卷85份,涵盖婚姻家庭、物业管理、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调解案件。开展全市司法所长及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干警及人民调解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聚焦矛盾化解,发挥主责主业作用。规范人民调解研判预警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监测信息网络,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095件,其中 “家事类”3351件,“乡村振兴类”3281件,“城市生活类”4163件,“营商环境类”539件,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789件。加强系统内部整合,调动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资源优势,主动参与调解工作,帮助化解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