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行政复议赋能社会治理作用凸显

发布日期:2025-01-13 15:27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突出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注重裁判式向裁判与实质性处理融合统一转变,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等多种方式,注重把握群众的实际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2024年,全市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率约38.05%。创新“四步调解法”,案件收办后,将“往前走一步、中间评一步、往后看一步、事后想一步”原则贯穿案件办理过程,在案件受理阶段由接待人员先开展案前调解,明法释理,在案件审理阶段主动综合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复议决定书最终作出之前由复议机构负责人开展案尾调解,通过当面、电话等方式征求当事人意见,力争促成当事人和解。
    突出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实行“收案、审理分离”,创设“服务+审理”新模式,分别打造芜湖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和审理中心,实现接待服务、案件审理分离,不断推进行政复议服务便民化、审理规范化,充分保障行政复议公平公正。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必审议,2024年,全市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20次,充分发挥了委员会咨询案件、指导工作的职能。严格“两听”制度、“繁简分流”程序,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累计听取当事人意见800余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举行听证会,全市采取听证方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9件;落实“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66件。
    突出行政复议与其他纠纷化解机制衔接配合。贯通行政争议处理渠道,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机制。镜湖区司法局与区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调解工作与行政信访工作衔接机制工作方案》,把受理后的信访事项进行甄别分流,导入相应行政程序处理,规范优化衔接工作流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扩容行政争议化解“朋友圈”,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络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共同研讨争议案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个案化解力度,联合法院召开协调会、调解会等近20场次,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