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强化公平竞争法治保障 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5-02-17 09:20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芜湖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切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助力打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基固本,筑牢合法性审查制度根基。稳步推进市政府层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并结合实际推动制度修订完善。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理顺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能,筑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基础,推进实现审查职责更明确、审查机制更完善、审查范围更清晰、审查工作更高效,进而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竞争形成市场价格、市场价格配置市场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充分发挥法治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科学立法,强化立法引领规范保障。出台《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具有芜湖特色、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上升为立法,针对企业投资兴业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制度性的解决方案,主动对标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立法,无明确依据均不规定市场准入条件,确保地方立法中准入规范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统一。坚持以高质量立法引领高质量发展,关注新兴领域、前沿科技,出台算力领域专项立法《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促进办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承接辐射长三角地区和中部地区算力产业,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严格审查,维护公平市场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融入审查标准并强化应用,不断提高政策制定统一性、规则一致性,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落实涉企政策听取意见程序,督促起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代表、行业协会意见,凝聚市场共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事项,通过征求意见、工作提示、审查意见明示建议等方式,及时提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的意见,实现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互通。切实发挥审备案监督职能,在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平竞争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问题的,督促和推动有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动态清理,破除地方保护陈规旧制。采取全面清理、专项清理等方式,破除不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原则的陈规旧制,及时清理废除涉及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的政策、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先后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等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各级各单位共梳理排查文件近2000件次,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近50件次,进一步破除市场壁垒,为统一制度规则、优化要素配置打造公平、普惠的优质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