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四项举措筑牢政策文件法治屏障
审查事项繁简分流,分类施策提升质效。认真落实“应审尽审”要求,对开展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根据其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采取针对性的审查策略,优化流程、提升质效。对涉及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决策文件,加强与起草部门沟通对接,提前介入协助完善文稿和决策程序,助力提升起草质量、规范起草程序。对涉及纠纷矛盾或疑难复杂问题及专业化较强的审查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领域专家协助审查,在审查的宽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严防决策风险;对需要加快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审查材料容缺受理和同步补正,从快出具审查意见,提高审查效率。
统筹立改废释,扎实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相关工作,建立领导把关、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通过发送工作提示单、召开清理工作推进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强化工作部署与沟通对接。在前期梳理排查和对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同市场监管和发展改革部门的衔接配合,细化文件梳理排查和对县市区、开发区的督促指导,力争做到“应清尽清”,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备案审查,提升监督实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多维协作与平台运用同向发力,切实履行备案监督职责,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超越权限、是否违反上位法规定以及明显不当规定等内容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纠正。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各有关单位,针对制定程序、审查标准、审查职责、管理工作、备案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实地抽查政府及部门文件审查备案情况,推动问题整改和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
协同推动公共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建立与财政、数据资源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在合法性审查阶段,经初步审查后对涉及政策兑现的文件,均要求起草单位将公共政策分解为最小“颗粒度”并填写《政策服务清单》,及时转送财政、数据资源部门开展同步审查,并将有关意见转交起草单位进一步研究修改,畅通公共政策源头管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