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多举措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2-06-27 09:01 来源:南陵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扫黑除恶的专门法,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为了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从4月下旬开始,南陵县弋江司法所采取多举措认真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

阵地宣传。通过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宣传栏、横幅、展板、和微信QQ等多种形式方法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宣传标语、海报及其重要法律条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力争做到让《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集中宣传。在集镇人流量大的农贸市场出入口处悬挂横幅,设立法律服务台,普法志愿者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折页,解答居民有关法律咨询;志愿者走进农贸市场,向商贩业主、顾客等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讲解涉及有关权益维护和保障法律知识,告知检举揭发和法律服务的渠道和联系方式等,鼓励全民参与扫黑除恶。

开展宣讲。在《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大会上,重点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法律条文等,重点解读“六大亮点”内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让黑恶犯罪无所遁形;列举近年来辖区涉黑涉恶犯罪被判刑入监的、在社区矫正的和已解除矫正对象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教育警示与会人员,并通过他们转告身边的亲友一定要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倡导大家踊跃举报黑恶势力,保民平安。

流动宣传。一是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普法志愿者等到辖区村(居)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个体私营经营场所、工地施工现场等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二是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册、印有扫黑除恶的环保袋等宣传品,面对面的向居民群众宣传讲解有关扫黑除恶法规政策;三是通过宣传车,在辖区各主要街道、路口、商铺门店、经营场所和村庄、居民集中区等人口密集区循环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等。

通过大力宣传,旨在进一步提升全民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倡导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勇于和涉黑涉恶等违法活动作斗争,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努力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徐启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