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持续深化改革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4-03-25 10:05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一是夯实基础“保运行”。县财政每年将行政复议与应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行政应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县司法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设置专门股室,配备六名专职人员从事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三到位”,夯实行政应诉工作基础。落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双请假、向司法局备案制度,县政府领导排班制度,县法院向被告和县司法局双通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00%,并切实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二是规范程序“理脉络”。坚持集思广益、形成合力,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专家论证制度、重大案件专报等制度,针对因社会转型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多发、高发的行政争议,特别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类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大的行政案件,以及信息公开等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专家学者、业务经办员进行交流和研讨,共同理思路、商对策,努力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 

    三是严格履职“见成效”。始终坚持有诉必应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增强应诉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负责地办理好县政府应诉案件,确保出庭应诉质量和效果,对可能败诉的案件做到事前有汇报,事后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