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司法局三举措擦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名片
强化调解和解,确保应调尽调。始终坚持把调解优先理念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受理之前调解、加大案中调解,强化事后监管”,从源头解决行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已有28起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完善审理程序,确保公正公开。严格落实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通过召开听证会,为双方搭建畅通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确保复议公正公开。目前,已组织听证会1场。
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应纠尽纠。注重依法纠错,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及时指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同时,针对个案中反映出的普遍问题,向案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