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综合查一次”典型案例展播】市交通运输局:探索“综合查一次”新模式 激活营商环境新引擎
根据《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试行)》,并配套形成《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动态调整机制》《芜湖市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化监督管理工作办法》和《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港口码头及岸线无人机巡飞管理制度》等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监管工作。
编制清单,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对交通运输领域涉及道路运输、港口水运、公路工程领域的38类市场主体进行事项划分,分为Ⅰ类检查事项(一般检查事项)、Ⅱ类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梳理旅游客运、班车客运、道路运输客运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公交客运、水路运输、港口经营7项重点联查事项,纳入《芜湖市“综合查一次”重点行业联查事项清单》。
分级分类,严格控制入企检查次数。依据《安徽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从事业务的危险危害程度、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全市315家水运港口企业、526家道路运输企业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划分。A、B级别企业纳入“白名单”进行管理,不主动入企检查;对C级别企业进行一般管理,每年入企检查计划不超过一次;对D级别企业纳入重点管理名录,按照实际需求开展监督检查。为确保检查主体合法与管理服务对象全覆盖,严格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规定的事项、内容、对象、频次等具体抓落实,杜绝检查随意性。
创新监管,“技防+自查”拓宽监督新渠道。一是建立“企业自查为主,行业检查为辅”的工作制度。制定企业分类事项清单,对38类市场主体建立企业自查事项清单,要求企业按期自查反馈并上报自查整改结果。根据自查情况综合研判,推动经营主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环保风险。市交通执法支队对道路运输企业下发自查清单87份。二是以数字监管代替人员入企现场检查。制定《芜湖市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化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港口码头及岸线无人机巡飞管理制度》,明确视频监管信息系统检查的方式、时间、频次等内容,提升监管工作实效由“人防”向“技防”转变。截至目前,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港口类)无人机检查发现问题17个;通过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对港口码头进行视频检查,发现问题13个,均已整改完毕;通过“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与服务系统”和“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检查发现问题数162余个,均已整改完毕。
为企服务,提高企业满意度。持续实施邀约式检查和先送法再执法,先服务再检查新模式。每月按期将新增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请进监管部门进行行业安全普法监管教育,发放企业自查事项清单检查表,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建立健全专家式体检服务。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执法支队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综合查一次+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生产帮扶指导模式,对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并进行指导帮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