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促矫,做好“引路人”

发布日期:2021-10-15 12:10 来源:无为市司法局 作者:刘海琼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赫店司法所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将犯交通肇事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划归一类管理,做好此类人员回归路上的“引路人”。

赫店司法所对交通肇事的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交通规则意识、安全意识;组织交通肇事的社区矫正对象在赫店镇十字路口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提醒过往行人注意交通信号灯;对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提醒和劝阻;要求过往车辆、行人文明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最朴实的交通规则,让每个人把交通安全牢记于心。

    通过对交通肇事的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使其思想上真正明白“错在哪里”,行为上深刻体会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更让其在融入社会的道路上不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