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开区司法科上门入矫 彰显人性化执法

发布日期:2021-12-30 11:02 来源:三山经开区司法科 作者:吴光岳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1229午,三山经济开发区司法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芜湖市碧桂园社区为一名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

张某,女,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的居民现年31岁,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后经查张某患有重度抑郁症,无服刑能力,危险性等级评估为1级,法院决定将其暂予监外执行。

由于张某罹患硬皮病、重度抑郁症身体健康状况很差,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进行入矫手续办理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便来到了其居住的家中。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进行谈话教育,宣读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入矫程序严肃规范。张某在入矫过程中也表示愿意真心悔罪,要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回归社会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公民。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管理局为其申免公益劳动等程序并将整个帮扶工作贯穿后续的矫正教育全过程,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入矫的目的。

    三山司法科社区矫正管理局结合日常工作内容,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给存在实际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尽可能的帮助维护社区矫正法威严与权威同时,也彰显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确保了三山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