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省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在线学习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6 09:02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王超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在线学习培训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皖司通〔2020〕6号)精神,结合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要求,省厅决定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在线学习培训活动,目前,社区矫正法在线学习培训平台已经建立。现就做好在线学习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在线学习培训平台服务自2020年6月1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培训期限一年。

    三、培训方式

    通过电脑(PC)端或手机客户端登录“安徽省社区矫正在线学习培训平台”,注册后在线观看学习。

    (一)电脑(PC)端登录。打开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ah.fanya.chaoxing.com/portal”,完成后,进入“安徽省社区矫正在线学习培训平台”的门户首页。用上报的学员信息表中登记的手机号码登录,初始密码设置为123456@。登录完成后,根据学习需求在课件库中自主选课进行在线学习。

    (二)手机客户端登录。下载安装学习通APP,用上报的学员信息表中登记的手机号码登录,初始密码设置为:123456@。登录完成后,根据学习需求在课件库中自主选课进行在线学习。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省社区矫正在线学习培训平台学员在线学习操作手册)。

     四、有关要求

     1. 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是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引导有关领导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习培训,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2. 学员在线学习情况,由在线学习培训平台系统自动记录管理,列入年度社区矫正考核内容。各市、县(市、区)的在线学习培训系统管理员要加强学习培训情况的督促检查,提升学习培训效果。

     3. 省厅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需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突出培训特色,拓展培训内容,全面构建线上培训资源充足、线上线下融合衔接的社区矫正培训工作新格局,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4. 在线学习培训平台课程仅作本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使用,未经批准勿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