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和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7 09:50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王超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按照《社区矫正法》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表彰奖励的规定,在《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各县(市)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司法分局等根据市司法局表扬的条件进行了推荐,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经市司法局研究决定,表扬一批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和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拟表扬的2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一、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名单(2个)

镜湖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南陵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二、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0名)

金晓峰 无为市社 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

  纯 无为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员

王礼标 湾沚区六郎司法所所长一、

  军 南陵县籍山司法所工作人员

夏国双 繁昌区新港司法所副所长

张修林 镜湖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云 鸠江区四褐山司法所负责人

曹多浩 弋江区火龙司法所工作人员

  磊 三山经济开发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

李宗磊 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司法所工作人员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7月8日至20217月14日。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电话(传真): 0553-3991685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

 

芜湖市司法局

  2021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