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社区矫正
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8 08:36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王超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各县(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经开区司法分局

2021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两”期间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的信心

中秋节是中国人民的传统节日,国庆节更是国家的重要节日,做好“两”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对“两”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要在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中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司法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社区矫正对象客观上容易发生脱管等违规违纪行为, 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关注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 未经批准外出或逾期未归,是否参与赌博、吸毒、酒驾等问题,对涉及社区矫正专案、涉黑涉恶、涉邪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是否落实了针对性监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落实监管措施,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涉及本(市)区的突出问题隐患要按照管理权限通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落实重点时段管控措施。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 管理,两节”期间经批准探亲外出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经批准外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日与其保持联系,通过手机、心岸”、电子腕带等方式进行位置核查。返回的当天,要向司法所报告。认真落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不批准出境报备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对象出境报备必须做到100%,严防社区矫正对象非法出境。加强信息化核查和实地查访,发现异常情况要查明情况及时给予教育和处理。

三、加强应急处置和安全报告工作

要完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反 应和处置能力。加强安全分析研判,确保安全问题早发现、 早控制、早防范。加强对舆情的关注和引导,完善舆情应对 机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和涉及社区 矫正的负面网络舆情,要及时逐级上报。

“两”期间,做好值班工作,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各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要在每日16:00前向市局社区矫正支队报告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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