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

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2 08:23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王超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

根据省厅社区矫正处通知,为坚决贯彻落实3月19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抓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当前国内疫情多发频发,我省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繁重。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摈弃麻痹松懈情绪,严格落实疫情期间具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全力以赴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

二是确保场所安全。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情况自查和防疫培训,切实抓好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中心等场所环境消毒防疫措施、落实防护要求。严控聚焦性活动,不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活动,不集中开展公益活动。

三是严格外出审批。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前往或离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原则上不予审批,确需外出的,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规定。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及时依法处罚。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依法依规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工作。运用实地查访、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和网上教育等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导致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和再犯罪情况,实现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五是落实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自3月22日起,要指定专人每日14:00前上报当天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安全稳定情况,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

 

 

芜湖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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