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2年防范化解社区矫正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重大风险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17:14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王超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市社区矫正委员会、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及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形势任务需要,经研究,拟召开全市防范化解社区矫正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重大风险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平安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5月18日市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会议要求,回顾前一阶段工作,查找风险隐患,交流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平安芜湖建设,努力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会议时间

2022年5月31日下午3点,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市政务文化服务中心E区2楼3号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一)市本级: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社区矫正委员会和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重合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会),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联络员(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参会人员由市司法局通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组长,矫正委员会主任与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组长重复的来1人,各县(市)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分局、三山经开区司法局局长。参会人员由县(市、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分局、三山经开区司法局通知。

五、会议议程

(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南陵县、无为市、镜湖区交流发言;

(二)市司法局局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重点人群专项组副组长李萍作工作报告;

(三)市政府副秘书长安颢传达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会议精神及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张庆亮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批示;

(四)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组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副主任蔡毅讲话。

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吕明跃主持。

六、有关要求

1.市直各成员单位,请于5月31日上午9点30分前,将报名回执以传真或电话报送市委平安建设重点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县(市、区、经开区)司法局(办、经开区分局)统一报送县(市、区、经开区)领导报名回执。

2.参加会议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健康码呈红、黄色者,发热咳嗽,未接种疫苗的人员均不得参会,应更换其他人员。

3.参加会议人员,需实行行程码、健康码情况联查,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入场就坐,严格遵守会场有关纪律。

4.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联系人:市司法局董鸿尚,电话:0553-3991685,1832539 9675;邮箱fzhsdong@163.com。

附件:1.报名回执

2. 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及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3. 参会证

 

 

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   市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2

 

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

(共14家)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市重点人群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共26家)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法制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国家安全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芜湖中心支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附件3

 

 

芜湖市防范化解社区矫正暨重点

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重大风险会议

 

此处盖单位章

地点市政务文化中心E区二楼3号会议室

日期:2022年5月31日下午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