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出台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
队伍建设工作新举措

发布日期:2022-07-06 09:44 来源:繁昌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认真落实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省、市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芜湖市繁昌区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由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工作举措》的通知,就专职调解员队伍发展、职责任务、队伍管理、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规定,有效促进了该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发展。

一是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工作举措》规定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各镇、经开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应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举措》特别强调基层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人数,切实解决基层一线人民调解员队伍人员不足问题,为村居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二是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责任务。《工作举措》规定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责重点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解民间纠纷等劝导、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开展集中化解和专项治理活动。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村居的专职调解员还要积极学习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既要当好人民调解员,还要当好司法行政普法员、社区矫正协助员、安置帮教志愿者等角色,为司法行政注入基层力量。

三是严格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工作举措》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整体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健全奖励激励机制,镇(经开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成功案件20件以上的,发放考核奖励6000元;各村(居)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成功案件12件以上的,发放考核奖励3600元。

四是强化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保障。出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绩效考核由所在镇(开发区)和各调委会所属部门予以保障;人民调解员“以案补助”由区司法局予以发放。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单位应依法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场所、设施等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