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建立法治指导员制度 促进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芜湖市繁昌区聚焦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提升,在全区范围内创新建立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制度,通过各项机制创新,全力打造人民调解“繁昌样板”,提供“繁昌经验”。
一是整合法治资源,努力形成法治保障合力。区司法局邀请优秀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优质法治力量,作为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派驻到全区113个调解组织和8个警民联调室,通过法治指导员联系调委会的方式,实现了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法治指导员全覆盖,为全区人民调解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法治保障职能。按照工作要求,各法治指导员依需及时为各调解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开展业务培训和参与联动调处,指导多调衔接等。通过充分发挥其法律专业优势和实务特长,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调解纠纷的能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三是健全各项机制,促进人民调解提质增效。根据“定人、定点、定岗”的原则,建立结对指导制度,确保每个调委会都有法治指导员;以进一步加强共商研判、信息互通为原则,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保障信息共享;以促进广大调解员法治素养提升为重点,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通过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增强法律素质;以提高实战化能力为核心,建立现场观摩制度,法治指导员通过邀请广大调解员参与案件旁听庭审,现场观摩等形式提高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