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郎镇“三联三审”推进合法性审查从“有形”到“有效”

发布日期:2024-10-24 18:08 来源:安徽法治报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层依法治理“防火墙”,湾沚区六郎镇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勇挑重担,先行先试,推进镇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有形”到“有效”。

“三联”即人员联动、资源联用、过程联控

    人员联动,即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以镇为责任主体,以各办主任、司法所所长、公职律师等为主要力量,以法律顾问为有效补充的合法性审查队伍。资源联用,镇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见到疑难重大、边界不清的材料时可及时与区司法局联系,由区司法局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听取镇和村居法律顾问的意见,邀请六郎法庭审判人员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过程联控,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合法性审查作为重要一环,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互相配合、协同发力,促进文件决策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三审”即注重初审、严格再审、会议听审

    注重初审,各办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经分管负责人批示,送司法所开展合法性审查。司法所应完成送审材料初审,初审发现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起草部门补齐有关材料;起草部门未在指定期限内补齐资料的,司法所可将送审材料退回。严格再审,初审完成后司法所应填写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并及时指派合法性审查人员围绕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对送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合法性审查结束后,司法所及时将相关资料及审查意见报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会议听审,镇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应当通知具体承办的合法性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对应当提交审查而未提交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制发文件。

2024年1—8月份,六郎司法所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类3件,重大行政决策类7件,合同协议类30件,有效避免出现“风险决策”“问题文件”和“瑕疵合同”,真正发挥合法性审查防风险、治未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