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三个打磨”夯实良法善治之基
打磨“广角镜”,以科学谋划绘就法治底色。经充分征集并认真研究论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芜湖市爱国卫生条例》《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建议,分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初次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将灾害性天气应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快递管理等项目列入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打磨“瞄准镜”,以开门立法尊重人民意愿。完成《芜湖市爱国卫生条例》《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芜湖市灾害性天气应对办法》《芜湖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市邮政管理局完成《芜湖市快递管理办法》的后评估工作。践行开门立法,落实立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全过程公开;发挥立法联系点贴近基层的优势,在立法审查过程中充分运用“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立法联系点、有关行业代表、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广纳民意、汇聚民智。善借“外脑”集智,每部法规、规章在审查阶段均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行政立法咨询员等参与立法工作,吸纳专家有益建议助力提升立法质量,切实践行科学立法。
打磨“望远镜”,以科学立法构建长效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在《芜湖市爱国卫生条例》中注重提升立法效率,保障“急用先立”,根据工作需要倒排工期,从立项阶段即提前介入跟进指导起草工作,在保障各项程序履行到位的基础上切实推进“小快灵”立法。在《芜湖市城市管理办法》修订中,注重制度的精准性和衔接性,会同市人大和起草部门共同论证调研、完善文稿,努力提升立法起草质量,对于重要的制度设计以及重点内容规范,在与起草部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加强与市人大的工作衔接和沟通交流。年度内对17件省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文稿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县市区和市级有关行业部门意见,提出反馈意见,并按要求回复省司法厅。